品牌 | 巴斯夫Bas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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型號(hào) | 光穩(wěn)定劑783 |
TINUVIN 783具 有 協(xié) 同 作 用 的 復(fù) 合 高 分 子 量 受 阻 胺 光 穩(wěn) 定 劑 特 性: òTINUVIN 783 是òCHIMASSORB 944 和òTINUVIN 622 的 混 合 物, 它 是 一 種 多 用 途 抗 紫 外 穩(wěn) 定 劑, 具 有 抗 氣 熏 變 黃 與 顏 料 之 間 較 少 發(fā) 生 反 應(yīng) 的 特 點(diǎn)。 òTINUVIN 783 特 別 適 合 低 密 度 聚 乙 烯、 線 性 低 密 度 聚 乙 烯、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薄 膜、 扁 絲 以 及 厚 截 面 制 品。 對(duì) 聚 丙 烯 來(lái) 說(shuō),則 用 于 纖 維 和 薄 膜; 當(dāng) 厚 制 品 需 直 接 與 食 物 接 觸 時(shí), 也 可 選 擇 使 用òTINUVIN 783。 化 學(xué) 名 稱(chēng):òCHIMASSORB 944 聚[[6-1,1,3,3,-四-甲基丁基)氨基]-S-三嗪-2,4-雙基], [[(2,2,6,6-四甲基-4-哌啶基)亞氨基]] òTINUVIN 622 四-羥基-2,2,6,6-四甲基-1-哌啶乙醇雙甲基丁二酸聚合物 CAS 號(hào) 碼:準(zhǔn) 備 結(jié) 構(gòu): CHIMASSORB 944 分 子 量:Mn=2000~3100 TINUVIN 622 分 子 量:Mn=3100~4000 應(yīng) 用:òTINUVIN 783 的 應(yīng) 用 范 圍 包 括 聚 烯 烴 (PP、PE), 烯 烴 共 聚 物 例 如 乙 烯- 醋 酸 乙 烯 共 聚 物 以 及 聚 丙 烯 與 彈 性 體 混 合 物。 性 質(zhì) 和 優(yōu) 勢(shì): òTINUVIN 783 是 多 用 途 光 穩(wěn) 定 劑, 用 于 薄 及 厚 制 品, 具 有 極 好 的 性 能/ 價(jià) 格 比。 對(duì) 于 需 間 接 食 品 接 觸 的 應(yīng) 用, òTINUVIN 783 所 允 許 的 添 加 量 遠(yuǎn) 高 于 其 它 受 阻 胺。TINUVIN 783 是 非 常 有 效 的 抗 紫 外 穩(wěn) 定 劑 及 長(zhǎng) 效 熱 穩(wěn) 定 劑。 產(chǎn) 品 形 式: 代 碼: 外 觀: òTINUVIN 783 FDL 白 偏 黃 粒 料 òTINUVIN 783 FD 白 偏 黃 小 顆 粒 使 用 指 導(dǎo): 厚 制 品* :高 密 度 聚 乙 烯、 線 性 低 密 度 聚 乙 烯、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和 聚 丙 烯 的 抗 紫 外 穩(wěn) 定 作 用 0.1~0.8%薄 膜*: 線 性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和 聚 丙 烯 的 抗 紫 外 穩(wěn) 定 作 用 0.1~1.0%扁 絲:聚 丙 烯 和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的 抗 紫 外 穩(wěn) 定 作 用 0.1~0.8%纖 維:聚 丙 烯 的 抗 紫 外 穩(wěn) 定 作 用 0.1~1.0%* 建 議 在 本 色 或 淺 色 的 制 品 中 使 用 òTINUVIN 326/327/328 或 òCHIMASSORB 81,或 者 需 改 進(jìn) 相 應(yīng) 有 機(jī) 顏 料 的 光 色 牢 度 的 應(yīng) 用 中 使 用 紫 外 線 吸 收 劑 ( òTINUVIN 326/327/328 或 òCHIMASSORB 81)。 物 理 性 質(zhì): 熔 點(diǎn) 范 圍 ( 吸 熱)55~140℃閃 點(diǎn) 192℃(DIN51758)相 對(duì) 密 度 514g/l 處 理 和 安 全: 按 照 工 業(yè) 要 求, 小 心 處 理,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認(rèn) 為 接 觸, 避 免 灰 塵, 在 足 夠 通 風(fēng) 處 使 用, 避 免 灰 塵 形 成 和 易 燃 來(lái) 源。 具 體 資 料 請(qǐng) 參 考 物 質(zhì) 安 全 數(shù) 據(jù) 單。 注 冊(cè): òTINUVIN783 的 注 冊(cè) 來(lái) 源 于 其 組 成 成 份。 其 組 成 成 份 在 澳 大 利 亞、 加 拿 大、 中 國(guó)、 歐 洲、 日 本、 朝 鮮、 菲 律 賓 和 美 國(guó) 都 有 注 冊(cè)。 在 許 多 **, 它 們 被 批 準(zhǔn) 可 在 食 物 接 觸 中 應(yīng) 用, 詳 細(xì) 信 息 請(qǐng) 參 考 批 準(zhǔn) 清 單 或 與 當(dāng) 地 銷(xiāo) 售 部 門(mén) 聯(lián) 系。 注 意: 以 下 替 換 客 戶(hù) 文 件: 銷(xiāo) 售 方 不 作 任 何 說(shuō) 明 或 授 權(quán)、 出 版 或 暗 示, 包 括 經(jīng) 銷(xiāo) 或 其 它 特 別 用 途。此 產(chǎn) 品 說(shuō) 明 如 侵 犯 任 何 相 關(guān) **, 實(shí) 屬 偶 然。 銷(xiāo) 售 方 不 承 擔(dān) 由 于 意 外、 毀 約、 負(fù) 債、 侵 權(quán) 或 合 同 中 出 現(xiàn) 與 產(chǎn) 品 有 關(guān) 問(wèn) 題 所 造 成 的 偶 然、 間 接 或 直 接 損 失。 賣(mài) 方 對(duì) 任 何 聲 明的 責(zé) 任 和 買(mǎi) 方 的 賠 償 應(yīng) 為 買(mǎi) 方 的 購(gòu) 買(mǎi) 價(jià) 格。 數(shù) 據(jù) 和 結(jié) 果 應(yīng) 加 以 控 制 或 在 實(shí) 驗(yàn) 室 基 礎(chǔ) 上 測(cè) 得,而 且 必 須 由 買(mǎi) 方 在 其 使 用 條 件 下 經(jīng) 測(cè) 試 后 確 定。 該 產(chǎn) 品 沒(méi) 有 經(jīng) 測(cè) 試, 因 此 建 議 使 用 時(shí) 不 要 與 粘 膜、 擦 傷 的 皮 膚 接 觸 時(shí) 間 過(guò) 長(zhǎng) 或 與 血 液 接 觸, 或 用 于 注 入 人 體。